發布時間:2016-04-12 09:45:06 發布人:清塵環保 信息來源: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瀏覽次數: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馬路拉鏈、垃圾圍城、交通擁堵、管理粗放、應急遲緩等“城市病”日益嚴重,給百姓的工作、生活造成諸多不便,降低了百姓的幸福感。
中央和國家層面對此高度重視,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等會議上號召以新的發展理念提升城市發展質量,根治“城市病”。特別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將改進城市管理工作上升到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城市發展轉型的政治高度,并提出了深入而具體的要求。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要樹立“城市管理+”城市發展的理念,推動城市管理融入和助力城市發展。城市管理的目的是要提升城市發展質量,必須有助于提高城市人口質量、經濟發展質量、居民生活質量和城市環境質量等。因此,城市管理體系建設的邏輯起點就是提升城市發展質量。城市管理的一切工作,包括內涵外延設置、職能機構設置、工作人事安排及主次矛盾處理等,都必須以提升城市發展質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融入和服務于城市發展質量的提升。
當前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是理順城市管理職能。長期以來,城市管理被社會誤讀為“違建、流動商販管理”和“城管執法”;城市管理職能碎片化且管理與執法分裂;城管執法屬于規劃等7部門的委托執法,承擔著棘手、難啃、急茬和臨時性執法任務。這種狀況不改變,難以顯著提升城市管理質量和改變城市管理形象。因此,急需整合相關職能,改進城市管理職能設置,提升城市管理的法律地位。
理順城市管理職能,應遵循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一個尊重五個統籌”的要求,理順影響城市管理質量的各種關系,尤其要界定政府、企業、市民的分工,加快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轉型,形成政府、企業、市民共治關系,因地制宜推動城市健康持續發展。然而,理順城市管理職能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正視我國城市管理的發展歷史,循序漸進,避免引發體制性混亂。為此,按照意見提出的要求,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能,實現管理執法機構綜合設置。遵循城市運行規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運行為核心,地上地下設施建設運行統籌協調的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有條件的市和縣應當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強化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要找準突破口和著力點,敢于實踐創新。以理順管理與執法關系、市與區街鎮社區的關系以及綜合執法與公安巡查、司法介入的關系為抓手,推進城市管理協同化;以推廣垃圾分類第三方服務、環衛保潔等公共服務公私合營、“互聯網+”監督等為抓手,調動企業、居民參與城市治理的積極性,推進城市管理社會化;以公共服務、公共秩序、公共環境事項納入網格化管理為抓手,推進城市管理網格化;以開發完善城市管理應急信息平臺的預判預警預報功能為抓手,整合城市管理信息資源,推進城市管理智能化;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應急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信息平臺為抓手,推進城市管理應急工作機制化;以完善城市管理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依法行政為抓手,推進城市管理法治化。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要以提高業務能力為重點,加強城市管理隊伍建設。制定城市管理人才隊伍發展戰略,堅持德才雙馨的選拔原則,持之以恒地做好選人、用人、育人、留人工作,推動城市管理實踐、理論研究和人才培育有機對接。要打造能文能武、能治理和實行治理的城市管理隊伍,尤其要重視干部隊伍的建設,打造能決策和實施決策的干部隊伍,建設講政治、懂規律、講規矩、厚人德、有信用的城市管理部門,扭轉“管理粗放”的城管形象,促進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轉變,從根本上保障城市管理可持續發展。